赴港澳商务、培训、就业签注申请指南
凡户口在我市,或户口在外省市但在我市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内居民,因本公司的业务需要赴港澳的,可申请商务签注。申请程序如下:
一、领取申请表: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在外地的还须凭《暂住证》、所在公司工农业执照,在我处领取《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》;;
二、填写申请表:须用蓝、黑墨水填写,申请表上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意见,同时上级主管部门或派出所还应签署意见。
三、递交申请表:交近期二寸彩色(白色底版,着深色上衣)登记照二张,(外地户口人员须交三张),同时提交以下材料(材料均以B5规格复印各一份,同原件一起交我处审查):
(一)申请商务的需提交:
- 公司营业执照或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证。
- 商务邀请函。应说明邀请对象、时间以及邀请事由。
- 公司对我处的申请报告:包括公司情况简介,申请事由、申请签注种类及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。
- 本人身份证户口,外地户口的人员,还需提交《暂住证》。
(二)申请培训、就业的需提交:
-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;
- 香港或澳门人民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、就业或家属进入许可。
四、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的,如系同一单位,只需提交邀请函,交回归证件,免交上述(一)、(三)、(四)项材料,外地户口仍需提交《暂住证》。如换了单位,则按首次申请提交材料。